聚创新动能 揽天下英才
《阳泉郊区人才新政十条》放大招

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阳泉频道> 郊区 2019-02-28 10:29   来源: 黄河新闻网阳泉频道  
         黄河新闻网阳泉频道讯 近日,《阳泉郊区人才新政十条》(讨论稿)正式通过区委常委会,不久将会以正式文件下发全区。全文包括:不拘一格精准引才。对于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审批认定的急需、紧缺人才,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事业单位岗位自主引才,其中“双一流”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等高层次人才,可经面试、考察直接聘用到事业单位。允许有条件的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自主实施公开招聘和校园招聘。取消机关事业单位“控编进人卡”制度,实行动态调整、周转使用、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编制周转池制度。强化青年优秀人才激励机制。录(聘)用至我区机关事业单位并签订连续服务五年承诺书的二本A类全日制本科及以上人才、副高级及以上人才可享受2—20 万元奖补以及人才公寓、配偶随迁等配套奖励和服务政策。引进高层次创业创新团队。对我区新引进或新入选省“百人计划”、国家级“千人计划”、“万人计划” 的人才视其研发项目情况给予20—50万元项目支撑专项经费。支持企业建设创业孵化平台,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技术创新中心等,给予30—50万元奖励,对于做出重大贡献的,最高给予100万元扶持资金。对到我区设立研究中心或创办机构、企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团队),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评审后,给予50—1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建立引才奖励制度。对支持企业开展研发设计、成果评估、科技咨询等技术交易的科技和人才中介机构,每年按其促成的技术合同交易额给予5‰的资助,最高不超过20万元。实施人才回巢工程。建立郊区籍在外人才信息库,组建郊区人才同乡会,鼓励郊区籍在外人才带资金、带项目、带人才、带信息回乡创业;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大力发展现代农业、电子商务、文化旅游等新兴产业,引导外出务工人员返乡领(创)办各类企业,发展农村产业;引导相关创业团队和社会企业进行投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构建自主创业体系。组成专业团队为我区创业的大学生提供就业跟踪指导、创业咨询和技能培训;按照条件提供最高10万元的担保贷款;初创项目获得风险投资的,给予融资总额5%、最高10万元的配套支持。加大本土人才培训教育力度。鼓励企业高层和中层管理人员到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或相关产业科研院所、培训机构开展素质能力培训,并纳入全区干部教育规划。支持我区企业与大中专职业院校开展订单培养,区财政按培训费用给予一定补贴。整合全区人社、农委、医疗、教育等培训资源,开展针对性强的实用技术培训。引导人才服务基层。常态化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服务行动,完善服务和考核制度,提高农村科技特派员津贴,切实解决基层实际困难。对区委人才工作领导组认定的重点产业领域的民营企业工作人员,经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按企业既定年薪的10%进行配套补贴,期限为3年。建立就业长期保障制度,区人社局对入企就业的毕业生进行统一登记管理,开放式运行,确保稳定就业。落实人才服务政策。建设人才公寓,打造人才之家。对于我区认定的紧缺人才、高端创业团队、郊区籍在外人才,一经引进,可享受人才公寓以及医疗、交通、配偶随迁等优惠待遇并建立人才户籍管理直通平台。我区现有人才配偶、子女及有意愿回我区工作的在外人才(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可按相关规定优先办理调入手续。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建立本土实用人才评价机制,注重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重点培养一批能留在郊区、奉献郊区的优秀人才。落实人才表彰制度,每三年召开一次人才工作大会,重奖名医、名师、名匠等优秀人才。
编辑:毕超田     责任编辑:王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