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阳泉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10月10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10月10日12时起,我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要求各县(区)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各项污染减排措施的落实。

      根据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应对重污染天气调度令》([2019]第6号),受高湿、静风气象影响,省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恶化,要求以太原及周边“1+30”区域为重点立即启动预警。区域联防联控,避免污染物进一步集聚。符合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条件。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要求,各县(区)及各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应急减排措施,除应急抢险外,市区所有房屋建筑、拆迁、市政、道路、水利、绿化、通讯等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建筑拆除、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混凝土搅拌等,省、市重点工程及地铁工地经市政府批准后,可正常施工;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厂等应停止露天作业;所有企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严密苫盖,增加洒水、喷雾频次;焦化、有色、电力、化工、煤炭等重点行业涉及大宗原材料及产品运输企业减排措施按照“工业源减排清单”中黄色预警生产及车辆运输减排要求执行。

      各县(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应急减排措施的监督检查,确保应急预案落实到位,对未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严肃问责。

      同时,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外出;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编辑:卜石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