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知
  • 2020-08-31 09:43:10
  • 来源:黄河新闻网阳泉频道
阳泉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通知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工作的通知》,现就阳泉市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工作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高级中学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发证机关为阳泉市教育局,因丢失或损毁(影响正常使用的),需补证、换证的社会人员(因教师资格注册业务需补证、换证的,由教育部门统一办理)。

二、受理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时间:2020年9月7日(9:00-12:00 13:30-17:00)

地点:阳泉市郊区李荫路50号(冯家庄新村北“未来城”商务楼)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四层行政审批服务大厅“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确认”窗口。

乘坐5路、6路、8路、9路、36路、40路、302路、303路、304路、305路、501路、502路、503路、505路、512路、513路、514路、517路、519路、526路、529路、532路、806路公交“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咨询电话及信息发布平台:0353——12345(“阳泉市政务服务网”信息公示)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补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材料:

1.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或《教师资格过渡认定申请表》。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二)换发教师资格证需提交材料

1.携带原教师资格证及本人档案中存放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个人按要求填写《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

3.近期1寸免冠半身正面彩色白底照片3张。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身份证号码、姓名等信息变更的,需发证机构或户籍管理机构出据证明)。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本人档案中没有,可去原发证机关(阳泉市教育局)复印。

2.申请人可自行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二份,按要求填写并准备好材料提交给工作人员。

3.申请人本人需按公布的时间到窗口提出申请,逾期未提交的将不再受理。

4.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证补发换发申请表》的时间和地点,请关注“阳泉市政务服务网”信息公示。

5.因在疫情期间,申请人必须佩戴口罩方可进入大厅,请积极配合体温测量和登记工作,在四层服务台处出示健康码,取号排队等候,自觉和他人保持适当距离,办理完毕后请立即离开,请勿逗留。

[编辑:岳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