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区来(返)盂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区来(返)盂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高风险区来(返)盂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

〔2021〕 1号

2021年“春运”临近,以及近期石家庄市疫情形势严峻,新冠肺炎疫情从境外及省外的人口流动、冷链物流等渠道传入我县的风险日趋增大。为此,提醒广大市民应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信息,及时了解国内疫情风险等级的调整。近期如非必要,请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如下:

1、对河北省以及其他省份中高风险地区返盂人员严格按照“14+7+3”措施进行集中隔离管控,河北省以及其他省份中高风险地区来(返)盂人员需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并配合县疫情防控办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

2、对12月10日以来河北来(返)盂人员,利用大数据手段自上而下进行排查,以村、社区为单位由下至上进行网格化排查,对排查出的人员立即进行造册登记,以乡镇为单位将排查信息上报县防控办,真正做到“群防群控、严防严控”。

3、近期如无必要,不要前往有疫情的地区。如必须前往,需向村(社区)和单位做好报备,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返盂后严格实施“14+2”管控措施(14天居家隔离措施、2次核酸检测),执行我县相关防控措施。

4、我县与河北省有业务联系的单位、企业,要时刻关注中高风险地区更新信息及疫情相关内容,近期尽量采取相对安全的线上办公、视频会议、电话办理等方式进行业务洽谈处理相关事务。

5、广大市民要进一步加强锻炼,增加营养,保持良好的作息时间,提高身体免疫力。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做好健康防护,坚持正确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进入重点场所必须戴口罩、提供健康码、行程码,配合做好体温检测、信息登记,付款时应尽量选择非现金、非接触的支付方式;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量采取步行或自驾。春节期间要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出行,鼓励就地过节、错峰返乡返城。

6、火车站、长途客运汽车站等重点场所在落实勤通风勤消毒措施的基础上,对进出人员严格实施体温检测和“健康码”、“行程码”、核酸证明查验,做好信息登记,做到“逢进必查、逢进必验”,通往河北的长途客运车辆暂停运营。

7、从即日起,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从严控制大型聚集性活动,必须举办的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禁止婚丧嫁娶、农村庙会、集会等一切聚集性活动,凡擅自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造成疫情扩散的,将追究相关场所和举办者责任。

8、落实冷链食品总仓管理制度,严格限制进口冷链食品,对现存的进口冷链食品全部核酸检测清零,全部消杀清零,全部无害化清零。绝不允许各批发零售点、餐饮单位销售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9、严格按照“三区两通道”等基本要求设置发热门诊,严格执行实名制就诊,落实一医一患一诊室措施,医疗机构内全员全程佩戴口罩,对所有进入医院人员进行检测体温、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定点医院原则上不探视、不陪护,严禁医护人员带病上岗,务必保持医护人员“零感染”的目标。

10、对来自境外、中高风险的快递、行李、邮件等实行科学规范的消杀处理,对邮递员、快递员、运输驾驶员和装卸工人等每日上下班体温监测。快递员收发快递时严禁脱摘手套和口罩,切实做好对快递物品及外包装的消毒工作。

11、各级养老机构、福利院等要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做好口罩、洗手液、消毒剂等防疫物资储备,制定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康监测制度,每日对全体人员开展健康状况监测,完善健康档案,身体不适时应及时就医。禁止一切无关人员探访养老机构、福利院,加强室内通风换气,做好清洁消毒。

12、从1月8日起我县设立7个核酸检测样本采集点,各乡镇、城镇办按所在区域全面排查2020年12月10日以来所有河北省及其他省份中高风险地区返盂人员,通过农村大喇叭、广播、电视等多种方式引导所有河北和其他省份中高风险地区返盂人员到规定采集点全部进行免费核酸检测。

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7个核酸采集点分别为:采样区域分配表

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7日

[编辑:李淑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