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荣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荣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黄河新闻网阳泉讯(记者王欣然 通讯员郑文泉、张志青)近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召开全省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会议,对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荣获“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始终秉持“双赢多赢共赢”“诉前实现公益保护目的为最佳司法状态”等工作理念,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办案数量逐年增加,办案质效不断提升,推动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几年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立案数排名先后多次位居全省前十名,督促有关部门治理被污染毁坏的土地300余亩,整治水域污染200余亩,清理河道污染物7万余吨,治理煤矸石10万余吨,保护林地1000余亩,整治违法排污企业20余家,为保护饮用水源安全,督促关闭20余个鱼池;为防止外来生物入侵,将域内800余亩印加孔雀草全部铲除;诉前追回生态环境赔偿款1242万元,追回流失国有财产1000余万元。

据了解,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多起案件获评市级典型案例,一起案件获评省级典型案例。中部战区军事检察院、石家庄军事检察院、湖北省鄂州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六师芳草湖垦区人民检察院等先后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考察学习。

下一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将持之以恒、持续用力、苦干实干、敢于担当,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公益诉讼监督为重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不断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

[编辑: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