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建强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列席平定县第一中学校务会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姚建强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列席平定县第一中学校务会

黄河新闻网阳泉讯(记者王欣然 通讯员王欣、冯志浩)为深入贯彻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切实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平安校园建设,9月20日下午,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建强以法治副校长身份列席平定县第一中学“校园安全”校务会,督促校园安全常抓不懈。平定县第一中学党总支书记、校长田树明及其他校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老师代表参加活动。

姚建强先后实地查看了学校疫情防控安全检查点、医务室、食堂、宿舍、教学楼、消防室等场所,就平定县第一中学校园安全进行了全方位走访检查。认真参观了县一中百年校史展览室,深情感悟文献名邦、千年书院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百年学府平定县第一中学薪火相传的辉煌办学历程。在随后召开的校务会上,田树明就平定县第一中学校园安全建设开展情况作了详细汇报,与会校领导、年级主任、班主任老师代表围绕校园安全建设进行了交流发言。

姚建强在认真听取大家发言的基础上,结合走访查看实际,详细解读了《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工作规定》的出台背景和具体内容,并对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建立的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教职员工准入查询违法犯罪信息制度、预防性侵害、性骚扰工作制度和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等进行了法治宣讲。

姚建强指出,检察长以法治副校长的身份列席校务会,既是履行法治副校长的应有之意,也是检察机关全方位司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应尽职责。他要求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与平定县第一中学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沟通联络机制和日常工作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检校共建的规范度、活跃度和精准度,切实推进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落地落实,促进平安校园建设。就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深入贯彻,姚建强提出三点建议。一要明确共同目标。检校双方要深刻理解“两法”立法背景,学校的职责是教书育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目标是以预防为主,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建立正确的是非观与善恶观,检校双方目标一致,相辅相成,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同向发力,积极作为。二要加强检校合作。要发挥法治副校长桥梁纽带作用,及时了解掌握学校师生法治需求,持续强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深化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对未成年被害人实行“最高限度保护”,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实行“最低限度容忍”。三要创新工作方法。通过法治课堂、以案释法、模拟法庭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教学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同时,优化法治教育方式,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旁听法庭审理等校外活动,引导同学们全方位、多途径接受法治熏陶,增强法治观念,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思维与习惯。

[编辑: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