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建议被评定为“2021年度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一检察建议被评定为“2021年度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黄河新闻网阳泉讯(记者王欣然 通讯员刘臻臻、张志青)近日,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2021年度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检察建议及先进单位评定结果的通报》,对全省优秀检察建议及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就犯罪线索移送向平定县自然资源局制发的检察建议被评定为“2021年度全省优秀检察建议”。

据了解,该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未及时移送犯罪线索、未依法全面履行矿产资源保护监管职责、执法宽松软、行政不作为等问题敲响了警钟,实现了有效整改落实,为平定县矿产资源保护筑牢了“防护网”,为矿业秩序稳定撑起了“保护伞”,为全方位推动平定县高质量发展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高位推动检察建议工作,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关于检察建议的有关要求,推进检察建议专业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建议在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使柔性监督产生刚性效果,助推检察建议监督质效不断提升,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取得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编辑: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