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铺就“平安路”
平定县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铺就“平安路”

黄河新闻网阳泉讯(记者王欣然)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的要求,平定县人民检察院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评梅学校位于平定县开发区附近,教学区基本完成并投入使用,周边小区众多,车流量巨大。近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在走访中发现,评梅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健全,未设置“前方学校、减速慢行”、限速等交通标志,未施划人行横道线,未设置减速带、护栏等交通设施,存在交通安全隐患,影响师生及其他行人的出行安全,极易引起交通事故。发现该线索后,县检察院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磋商,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相关职能部门收到磋商意见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实地勘察,制定了隐患处置方案。现已在校门前增设了警示标志和限速标志牌,施划了人行横道线、减速带,并派出值班老师在学生上下学期间进行看护。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组织人员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进行了逐一排查,并将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责任分工进行了整改,有效消除了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变校园周边“危险路”为“平安路”。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平定县人民检察院将持续依法能动履职,主动担当作为,加强沟通和协作配合,以“我管”促“都管”,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理念,更好守护人民群众出行安全。

[编辑:王欣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