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阳泉市提高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

日前,按照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建立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的通知》要求,阳泉市民政局结合阳泉市实际,对2024年阳泉市残疾人“两项补贴”进行提标,新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024年,阳泉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由80元/人/月提高至82元/人/月。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农村户籍由105元/人/月提高至109元/人/月;鉴于阳泉市目前城镇户籍补贴标准高于全省补贴标准109元/人/月,城镇户籍继续按照2023年的标准执行,即125元/人/月;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含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在内的多重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按一、二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50%执行。

“两项补贴”事关残疾人基本生活保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阳泉市民政局高度重视,将严格审核审定,切实保障“两项补贴”发放科学、规范、精准。2023年,阳泉市共有26952人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累计发放资金3089.4235万元。(刘蓉  薄红贞)

[编辑:岳惠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