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检察院化解一起长达24年的劳动纠纷

黄河新闻网 >黄河新闻网阳泉频道> 阳泉新闻 2019-12-11 10:24   来源: 阳泉日报  

  “太谢谢你们了!多亏检察院的帮助,让我们这长达24年的纠纷终于得到解决”。日前,阳泉市检察院圆满化解了一起长达24年的劳动纠纷,申请人段师傅与被申请人阳泉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在市检察院12309检务中心签订了伤残救助协议。拿到这份“迟到”的协议书,段师傅及其妻子眼含热泪,不住地向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承办案件的检察官道谢。

  这起案件发生于1995年。申请人段师傅是阳泉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职工。当年11月3日,段师傅在工作时右手中指受伤,经鉴定为伤残八级。从1995年11月受伤之后,段师傅便没有再上班。然而,因伤残无法正常工作的段师傅却被单位末位淘汰了。1998年1月1日起,段师傅的档案被转入该公司上级集团再就业服务中心,每月只给他发放230元工资。

  为此,段师傅多次向原单位反映其符合工伤,应当领取伤残赔偿。但原单位认为其不符合领取条件。无奈之下,段师傅向法院起诉。原审法院认为,段师傅手部受伤的事实发生在1995年,而《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于1996年8月12日劳动部才发布,并规定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现行的《工伤保险条例》于2004年1月1日起才开始正式施行,故原告段师傅要求按《工伤保险条例》享受工伤待遇的主张,违反了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故无法支持其诉求。

  市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审查后认为,该案原审法院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无误,但该案如果机械按照法律就案办案无法达到案结事了的社会效果。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治的温度,彰显社会主义大家庭温暖,该案承办检察官多次与用工单位人事部门、工会部门及该公司一把手沟通,耐心从法理、情理上向用工单位进行全面释法说理。最后,双方达成和解,即“阳泉某某有限责任公司愿意向段某某一次性支付陆万元人民币作为伤残补助,段某某承诺对该案息诉”。自此,这起长达24年的劳动争议终于圆满解决。

编辑:岳惠芳     责任编辑:尹宝华